阿维菌素PD20095950
- 登记证号
- PD20095950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汝阳自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1
- 批准日期
- 1.8%
- 备注
- 2024年11月12日,增加大蒜斑潜蝇、山楂树红蜘蛛。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30-40克/亩 | 喷雾 |
| 大蒜 | 斑潜蝇 | 40-80毫升/亩 | 喷雾 |
| 山楂树 | 红蜘蛛 | 3000-4000倍液 | 喷雾 |
1.防治小菜蛾:本品应于小菜蛾卵孵盛期开始使用,兑水40—50公斤/亩,每季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2.防治斑潜蝇:在大蒜斑潜蝇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40—50公斤/亩,每季最多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7天。3.防治红蜘蛛:在山楂树红蜘蛛发生初期,避开花期喷雾施药1次,每季最多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4.使用时应注意喷雾均匀,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本品属于生物源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渗透性较强,通过刺激害虫释放r-氨基丁酸来破坏害虫的神经传导,害虫接触药剂后即出现麻痹症状,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小菜蛾、大蒜斑潜蝇和山楂树红蜘蛛。
1.本品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减缓抗性的产生。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4.开启包装及使用本品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防毒面具、做好安全防护,避免吸入药液、渐入眼睛或损伤皮肤。施药时不可进食或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碱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以上。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如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注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