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丙醚WP20090280
- 登记证号
- WP20090280
- 农药名称
- 吡丙醚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山日用化工厂
- 有效期至
- 2029-6-1
- 批准日期
- 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丙醚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外 | 蝇(幼虫) | 2毫升/平方米 | 喷洒 |
本品所含吡丙醚是一种报幼激素类型的几丁质合成抑制剂,具有杀卵作用,还具有内吸性转移活性。使用时洁净水稀释200倍,做室外喷洒。制剂。用药量:2毫升/平方米。本品适用于室外蝇幼虫的防治。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喷洒时防止药雾飘移污染,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桑园、蚕室及其附近禁用。本品仅用于室外。 2.用药时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 3.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切勿向人体、食物使用。 4.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本品对变态发育的低等生物有毒性,而对高等动物几乎无毒,一般不产生全身毒性。在接触药剂后如有不适症状,应立即脱离接触环境,并尽快到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