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烯利PD20095979
- 登记证号
- PD20095979
- 农药名称
- 乙烯利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奇星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3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烯利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催熟 | 300-500倍 | 茎叶喷雾 |
最佳施药期:初霜期前15天左右或80%棉铃吐絮期,茎叶均匀喷雾。
本品主要成分为2-氯乙基磷酸,属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促进成熟作用。
1.本品生理活性强,必须按照说明使用。 2.本品在中性液体中易分解,应现配用,更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3.使用适宜温度15-33°C。若气温低时可选用登记剂量上限。 4.本品为强酸性,易腐蚀,贮运、使用时应避免接触药液。 5.施药时穿衣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完后的包装瓶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为保护环境不可随意丢弃。 8.每亩最多使用一次,留种棉田,不能使用本品。
立即脱离现场,中断毒物接触和吸收,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药。
本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化肥、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轻搬轻放,不要损坏外包装,不可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