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氯虫苯PD20230531
- 登记证号
- PD20230531
- 农药名称
- 甲维·氯虫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1.6%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沃野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27
- 批准日期
- 11.6%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32克/升。氯虫苯甲酰胺97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2.6%
氯虫苯甲酰胺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1.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兑水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45—60公斤/亩。2.大风天或者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属半合成抗生素类杀虫剂,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无内吸性能,但能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起作用。氯虫苯甲酰胺具内吸渗透作用。二者复配兼具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适当的防护用具,避免眼睛和皮肤接触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若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不适,送医就诊。若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32克/升。氯虫苯甲酰胺97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