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仲丁威PD20141392
- 登记证号
- PD20141392
- 农药名称
- 甲维·仲丁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1%
- 登记证持有人
- 通州正大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4
- 批准日期
- 2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
仲丁威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00克/亩 | 喷雾 |
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及低龄幼虫高峰,均匀喷施本品。如虫情严重,间隔5~7天左右进行二次喷雾,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对瓜、豆、茄科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至上述作物。
本品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与仲丁威复配而成,对昆虫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杀卵作用,其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合成和阻碍害虫神经信息传递,是防治水稻纵卷叶螟的杀虫药剂。
1、本品在水稻上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2、喷药时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不要直接接触药液,施药时要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结束后,要进行个人清洗。 3、本品对鸟、家蚕、蜜蜂有毒,在养蜂地区开花植物花期及蚕室周围、桑园附近不得使用,对鱼中等毒,使用过程中,要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避免药液流入池塘等水源中,施药器具不得在池塘等水源中洗涤。对赤眼蜂极高风险,放蜂期的放飞区域禁止使用 4、水稻田使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使用除草剂敌稗。5、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孕妇、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头昏、乏力、面色苍白、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急救措施: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病人到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 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若诊断为仲丁威中毒为主,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1、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放置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勿和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贮混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不倾倒,不泄漏、不损坏,防止高温、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