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41396
- 登记证号
- PD20141396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石家庄市华星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4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小麦 | 蚜虫 | 10-20克/亩 | 喷雾 |
| 春小麦 | 蚜虫 | 30-40克/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小麦蚜虫发生初期到盛发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 2. 本品早晨或傍晚施药有利于提高防治效果。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作 用原理为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防治刺吸式口 器害虫及其抗性品系。本品对小麦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 本品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使用时应注意对鸟类的影响,本品对蜜蜂、家蚕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 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 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 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吃东西。施药后 应及时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本品对豆类、瓜类等作物敏感,使用时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 生药害。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 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 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 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