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PD20141401
- 登记证号
- PD20141401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汤普乐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4
- 批准日期
- 65%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71.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6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20-145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 施药适期:应掌握在杂草生长旺盛期。 2 施药方法:每亩用清水30~40千克稀释后,均匀喷雾于杂草叶面上。 3 天气干燥,杂草枯萎,请使用登记批准高剂量。 4 本品对作物的嫩株、叶片会产生药害,喷雾时切勿将药液喷洒到作物上。 5 本品必须在杂草出苗后作茎叶处理,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杀草谱广,内吸传导性强,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强。对一年生和多年生、草本和灌木等植物都有较好的防效。
1.本品注意喷雾均匀,视杂草发生情况,可连续用药1次。 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减低活性。喷药后3-4小时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一般杂草喷施受药后4-20天枯黄而死。 3.天气干燥、杂草萎蔫,请酌情使用登记用量上限。 4.药液勿碰到作物,以免药害。防止药液漂移危害。 5.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避免出现药害。 6.对鱼等水生生物、桑蚕、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避开蜜源作物开花期使用、远离蚕室和桑园。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8.草甘膦对用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蚀作用,易引起火灾,应用塑料等非金属贮存与盛放 。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误食本剂,请立即喝水或牛奶稀释药液,并携标签送医院治疗,可用吐根糖浆诱吐(病人清醒时),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碳加入山梨醇。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2.装卸、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3.远离儿童,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草甘膦铵盐含量: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