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吡蚜酮PD20141450
- 登记证号
- PD20141450
- 农药名称
- 阿维·吡蚜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8
- 批准日期
- 50%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2%
吡蚜酮4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12-15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甘蓝蚜虫发生始盛期施药,注意全株叶片正反面均匀喷雾,以确保防效。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吡蚜酮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其作用机理为一方面可以通过干扰害虫神经的生理活动来杀死害虫;另一方面成虫或若虫接触药剂后,产生口针阻塞效应,停止取食为害,饥饿致死。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甘蓝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本品对蜜蜂、家蚕、水蚤类、赤眼蜂毒性高,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开花作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并及时更换衣物。 7.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清醒者立即催吐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灌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