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氟铃脲PD20141473
- 登记证号
- PD20141473
- 农药名称
- 甲维·氟铃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沧州百斯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8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2025年1月14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省沧州百斯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铃脲4%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 | 喷雾 |
1、本品应于小菜蛾发生始盛期施药,对作物采用喷雾方法,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抗生素杀虫剂甲氨基啊维菌素苯甲酸盐和甲酰脲类几丁质抑制剂氟铃脲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 本品在甘蓝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 本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防护戴手套、口罩等,避免口鼻吸入和皮肤接触。施药期间不可吸烟、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对蜜蜂、家蚕、鱼剧毒,应注意避免污染水源,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在开花作物花期、桑园及桑室附近禁止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瞳孔放大,行动失调,呕吐。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若判断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贮运时严防日晒雨淋,存放于阴凉、干燥、避光处,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