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41474
- 登记证号
- PD20141474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周口市红旗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8
- 批准日期
- 1%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14%。 2024年8月23日,增加菜豆豆荚螟、蕹菜(旱地)小菜蛾。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8.8-13毫升/亩 | 喷雾 |
| 菜豆 | 豆荚螟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 蕹菜(旱地) | 小菜蛾 | 17-2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用在甘蓝应于小菜蛾卵孵高峰或低龄幼虫期,兑水35—45公斤/亩,正反叶面均与喷雾,用在菜豆于菜豆豆荚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1次,兑水40—60公斤/亩。用在蕹菜(旱地)于蕹菜小菜蛾卵孵高峰至低龄幼虫期喷雾1次,兑水40—45公斤/亩。2.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3.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菜豆、蕹菜(旱地)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甘蓝3天;菜豆5天,蕹菜(旱地)5天。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以阿维菌素为原料,经化学半合成而得到的一种新型抗生素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害虫接触或取食后,有效成分能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害虫很快停止进食,并发生不可逆转的兴奋、麻痹,最后死亡。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菜豆豆荚螟、蕹菜(旱地)小菜蛾。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至少15分钟。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本品应储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轻搬轻放。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