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咪唑烟酸PD20184205
- 登记证号
- PD20184205
- 农药名称
- 甲咪唑烟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4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25
- 批准日期
- 24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咪唑烟酸24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田 | 一年生杂草 | 20-3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播后苗前或苗后早期,禾本科杂草2.5-5叶期;阔叶杂草5-8厘米高;花生为1.5-2.0复叶时,均匀喷雾。每季作物使用本品一次。 2.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甲咪唑烟酸是咪唑啉酮类花生田内吸传导选择性除草剂。可有效防 除或抑制花生田一年生杂草。
1.本剂贮存与使用时尽量用塑料容器。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使用前 充分摇动容器,待结晶溶解后再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 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 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 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田。禁止在河塘等水体 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 弃。 4.本剂遇土易钝化失去活性,配制药剂时不能使用浑水尽量使用清水。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应用时注意勿随意加大用药量,同时后茬避免种植敏感作物。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1.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眼睛、上呼吸道刺激等。 2.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误入眼要及时用清水冲洗 至少15分钟,若仍有不适,携标签就医。 3.误服,携标签就医。 4.尚无特效解毒剂。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阳光直射。用塑料容器 贮存。保持包装密封。应与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