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598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6-11 | 有效期至: | 2029-6-10 |
| 农药名称: | 2甲4氯钠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锦州硕丰农药集团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3%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小麦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308-462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2甲4氯钠 | MCPA-sodium | 13%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5989 | ||||||||
| 登记证持有人: 辽宁省锦州硕丰农药集团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2甲4氯钠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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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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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2甲4氯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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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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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春小麦分蘖期,每亩用药量兑水40-50公斤均匀茎叶喷雾。 2.棉花、豆类、甜菜、向日葵、马铃薯、瓜类、果树、林木等阔叶作物对该药敏感,用药时应防止药物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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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为苯氧乙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可被植物根茎叶吸收,在禾本科植物体内易被代谢而失去毒性;阔叶植物不能代谢,导致茎、叶扭曲,根变形,丧失吸收水分和养分的能力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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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施药工具,在使用前后要洗刷干净,勿与酸性物质接触,以防降低效果。 4.发生药害后,应尽快施用草木灰或喷稀碱水可减轻药害程度。 5.气温在25度左右时效果显著,气温低时效果差。气温大于28度;空气相对湿度小于65%;风速超过每秒4米时应停止施药。 6.施药时要穿防护衣裤、戴口罩、手套等;严禁吸烟、喝水、吃东西等。配药、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洗脸。 7.100米内及下风种植有阔叶作物的春小麦田,不能使用本品。不能用弥雾或超低量器械施药。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9.间、套有阔叶作物的春小麦田,禁用本品。 10.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 11.施药器械最好专用。否则用碱水彻底清洗,对阔叶作物完全无药害时,方可用于阔叶作物田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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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治疗。 中毒症状有呕吐、恶心、步态不稳、肌肉纤维颤动、反射降低、瞳孔缩小、抽搐、昏迷、休克等。部分病人有肝肾损害,发现上述症状时立即带此标签就医,请医生对症治疗,注意脑水肿、保护肝脏。无特效解毒剂。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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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放置在儿童够不着的地方,并加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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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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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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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6-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