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60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6-11 | 有效期至: | 2029-6-10 |
| 农药名称: | 毒·辛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42-58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20克/升 |
| 辛硫磷 | phoxim | 36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6005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辛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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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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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480克/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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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120克/升
辛硫磷36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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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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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施药最佳适期:在稻纵卷叶螟初孵幼虫至低龄幼虫盛期。 2 施药方法:每亩兑水50千克,在稻株的上中部均匀喷雾。 3 对烟草、瓜类(特别在大棚中)、莴苣苗期、高粱较敏感。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4 本品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宜在傍晚或夜间施药。若预料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5 虫害严重时应在施药一周后再补防一次。 6 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 天,每季水稻最多使用本品2次。 7 施药后应设立“人畜(在某一时间段)禁止进入施药区”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施药后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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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毒死蜱与辛硫磷混配而成,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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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 本品对鱼中毒,对鸟高毒,对蜜蜂、家蚕均为高毒,并都具有极高风险性。在鸟类保护区、蚕桑地区、养蜂地区及开花植物花期严禁使用。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 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应注意对眼睛的保护。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7 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使用后的农药废弃物应回收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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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眼睛: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最少15分钟,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 误服:携此标签迅速送医诊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是否引吐。对症治疗。 皮肤:除去被溅及衣物,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干净。 解毒剂:可注射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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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远离火源或热源。 2 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 农药包装箱装入运输工具应在货舱内固定,确保不发生移动、不发生相互碰撞损伤。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4 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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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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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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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6-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