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虫苯·杀虫单PD20241986
- 登记证号
- PD20241986
- 农药名称
- 氯虫苯·杀虫单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10
- 批准日期
- 7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虫单65%
氯虫苯甲酰胺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28-36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28-36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防治水稻二化螟和稻纵卷叶螟,于其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每季最多使用1次,每亩推荐用水量为30—50公斤,安全间隔期为21天。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天气,请勿施药。
本品外观为类白色无气味固体颗粒,为酰胺类和沙蚕毒素类两种作用机理的杀虫剂混配而成,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作用,兼有杀卵作用。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使用本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皮肤。2.眼睛溅入: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移至空气流通处,请医生诊治。4.误食:勿引吐,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药。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