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钾盐PD20184126
- 登记证号
- PD20184126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钾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8%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25
- 批准日期
- 68%
- 备注
- 草甘膦钾盐含量:83.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6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00-200克/亩 | 茎叶喷雾 |
1、施药的最佳时期为杂草的营养生长旺盛期, 2、选择晴好天气,按防治作物、用药量、使用方法、根据杂草的株高,调节喷头高度,喷雾时勿接触作物绿色部分,以免产生药害。 3、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补喷。
本品系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其作用原理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不仅能通过叶传导到地下部分,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蘗间也能进行传导,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有破坏力。本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1、本品已含有助剂,喷施时不必再加入助剂。 2、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以免降低药效。 3、在异常情况条件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 4、施用本品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5、使用本品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与灌木成片干枯,应注意火灾发生。 6、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7、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 8、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9、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能做为他用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和眼睛,脱去受污染的衣物,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立即请医生诊治。误吞本品,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诊治。若摄入量大,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严重者立即就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储存和使用时应尽量使用塑料容器。
草甘膦钾盐含量: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