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84122
- 登记证号
- PD20184122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25
- 批准日期
- 6%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12-15克/亩 | 喷雾 |
1. 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为甘蓝小菜蛾幼虫发生期施药1次,叶片喷雾法,施药时应注意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2. 本品在甘蓝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5天。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药液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持效期较长。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鸟、鱼、蚕、蚯蚓、水蚤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皮肤暴露部位,并立即更换衣物。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不慎沾染皮肤或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中毒后,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到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