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表芸·嘌呤PD20184114
- 登记证号
- PD20184114
- 农药名称
- 24-表芸·嘌呤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25
- 批准日期
- 2%
- 备注
- 2022年02月17日,增加金橘树调节生长。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24-表芸苔素内酯0.01%
苄氨基嘌呤1.9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调节生长 | 5500-6500倍液 | 喷雾 |
| 金橘树 | 调节生长 | 3000-5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苹果幼果膨大期施药一次,于金橘谢花后5-7天,施药2次,施药间隔期10-15天,使用时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由苄氨基嘌呤与24-表芸苔内酯混配而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抑制植物叶内叶绿素、核酸、蛋白质的分解,防止衰老的作用;亦具有使作物生长,增加营养体收获量;提高坐果率,促进果实肥大,提高结实率,增加千粒重;提高作物的耐冷性,减轻药害,增加抗病性等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苹果、金橘生长具有较好的调节作用,且对供试苹果树、金橘较安全。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该产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植物生长调节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