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羧·草铵膦PD20184088
- 登记证号
- PD20184088
- 农药名称
- 乙羧·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孟州传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25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19%
乙羧氟草醚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杂草基本出齐后,进行杂草茎叶定向喷雾处理。 2、干旱及杂草密度大或防除大龄杂草及多年生恶性杂草时,采用较高的推荐制剂用量和兑水量。注意避免漂移药害,整个杂草生育期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非选择性触杀型杂草茎叶处理剂,是膦酸类拟天然化感仿生物源除草剂草铵膦与二苯醚类除草剂乙羧氟草醚复配而成的微乳剂,具有控草期较长、耐雨水冲刷,对木质化的作物根系、树皮和浅根果树相对安全等特点。本品可有效防除非耕地杂草。
1.本品仅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2.应选择无风、湿润的晴朗天施药,避免在连续霜冻和严重干旱时施药,以免降低药效。施用后6小时后下雨不影响药效。 3.不可用于农田。 4.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长靴、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具;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皮肤暴露部位等,并及时更换衣物。 5.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清新处。如药物溅到皮肤或衣物上,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闪点32.1°C,属易燃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