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二氯喹PD20184068
- 登记证号
- PD20184068
- 农药名称
- 吡嘧·二氯喹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4%
- 登记证持有人
- 侨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25
- 批准日期
- 54%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嘧磺隆4%
二氯喹啉酸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40-60克/亩 | 茎叶喷雾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2、药后田中水层深不能淹没秧苗心叶。 3、水稻移栽后5-7天用药,田面施药时保持3-5厘米浅水层,保水5-7天,此后再按正常水层管理。 4、砂质土、漏水田、病苗、弱苗田不能使用。5、后茬作物应当是水稻、玉米等耐药作物,严禁种植茄科、伞形花科、锦葵科、葫芦科、豆科、菊科、旋花科等敏感作物。
本品是由吡嘧磺隆、二氯喹啉酸和助剂复配而成的用于水稻移栽田的除草剂,能有效防治一年生杂草,杀草谱广,对作物安全性高。
1、二氯喹啉酸对伞形花科、豆科、茄科等作物相当敏感,甜菜、烟草、向日葵、马铃薯和蔬菜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敏感作物,以免产生药害。2、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不能排入鱼塘,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送医治疗;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 ;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