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草甘膦PD20242078
- 登记证号
- PD20242078
- 农药名称
- 草铵·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长青润慷宝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10
- 批准日期
- 36%
- 备注
- 质量浓度432克/升(草铵膦72克/升,草甘膦360克/升)。草甘膦异丙胺盐40.5%,486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6%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以推荐剂量兑水均匀茎叶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30—50公斤/亩,注意均匀喷雾到杂草茎叶上,以保证除草效果。2.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防止药液飘移到果木和邻近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降雨,请勿使用。4.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5.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本品为草铵膦和草甘膦的混配制剂,属非选择性茎叶处理除草剂,接触绿色组织后具有杀伤作用,可被杂草绿色组织吸收,从而使杂草叶绿体失去活性,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1.严格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正确使用,未用完的液体就保存在原包装内,盖紧瓶盖,并远离儿童、饮料和食物。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本品对家蚕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在桑田周围种植高大树木作为隔离带以减少飘移到桑田的农药量。5.本品避免与氧化剂接触。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食: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产品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432克/升(草铵膦72克/升,草甘膦360克/升)。草甘膦异丙胺盐40.5%,486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