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氟·丙·吡嘧PD20242081
- 登记证号
- PD20242081
- 农药名称
- 五氟·丙·吡嘧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10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质量浓度297克/升(五氟磺草胺15克/升,丙草胺274克/升,吡嘧磺隆8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五氟磺草胺1.5%
丙草胺27.7%
吡嘧磺隆0.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2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水稻移栽缓苗后,杂草2—5叶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15—30公斤。2.配药前务必充分摇匀本品。3.注意勿超剂量使用,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尽量在无风无雨时施药,避免雾滴飘移,危害周围作物。5.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由五氟磺草胺、丙草胺、吡嘧磺隆三个有效成分复配而成,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里的稗草、矮慈姑、鸭舌草、异型莎草等一年生杂草。
1.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水产养殖区、河塘及其附近水体禁用。4.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1.若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若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皮肤疼痛感持续,请医生诊治,并单独清洗被污染的工作服。3.若不慎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4.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可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297克/升(五氟磺草胺15克/升,丙草胺274克/升,吡嘧磺隆8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