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081292
- 登记证号
- PD20081292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灶星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25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 | 喷雾 |
1、本品抗冲刷力较强,喷药1小时后遇雨不需补喷药。 2、防治叶瘟:在稻瘟病初发阶段普遍蔓延之前施药,一般掌握在田间有急性型病斑出现或者田间检查容易见到病斑时,每亩用药75-100克,兑水20-50升均匀喷雾。 3、防治穗瘟:要着重保护抽穗期。一般叶瘟发生轻的地块只于水稻拔节末期至抽穗初期施药1次;叶瘟发生重的地块则需在孕穗末期和齐穗期分别施药1次,每次每亩用药75-100克,兑水20-50升均匀喷雾。
本品是一种具有内吸性能较强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并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菌孢子的产生,对稻瘟病防治有较高防效。用于水稻各个生育期稻瘟病的防治。
1、安全间隔期3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严格按照农药使用规则,开启包装物和施用时不可徒手操作,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必须穿戴防护物、口罩、手套,不可逆风喷药,更不得进食或抽烟。施药后及时换洗被污染的衣物,妥善处理好器械、残液、废弃包装物,用肥皂和水洗净手脸。 3、施药应选早晚风小、气温低时进行。晴天上午8时至下午5时、空气相对湿度低于65%、气温高于28℃、风速超过4米/秒时应停止施药。 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如药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至少15分钟;如不慎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对症诊治。
1、放置阴凉、通风、干燥处贮存;搬运时轻拿轻放;运输时确保不泄漏,注意防潮、防晒、防挤压。 2、远离儿童。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