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81278
- 登记证号
- PD20081278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25
- 批准日期
- 9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9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 70-9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 80-1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 80-12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棉花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 70-9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花生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80-1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大风天或下雨前,大水灌溉前,请勿施药。2、覆膜田应以实际喷药面积计算用药量,棉花覆膜田应适时放苗。
本品是一种旱田选择性芽前除草剂。持效期适中、对作物安全,可被植物的幼芽吸收,向上传导,出苗后主要靠根吸收向上传导,抑制杂草蛋白质生成,能有效防除花生、棉花、春大豆、春玉米、夏大豆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1、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喷药前后应保持土壤湿润,以确保药效;多雨地区注意雨后排水,以免产生药害。 3、喷雾应在风力较小的天气下进行,以防药液飘移危害临近作物田。 4、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中毒症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如误服,应携带此标签去医院配合医生,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