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草铵膦PD20190085
- 登记证号
- PD20190085
- 农药名称
- 2甲·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中迅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13
- 批准日期
- 2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15%
2甲4氯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300-5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茎叶喷雾,施药1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3、施药后3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本品是由2甲4氯钠和草铵膦的复配制剂。二者复配可优势互补,对多种杂草有效。
1、使用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