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磺隆PD20096023
- 登记证号
- PD20096023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6%
- 登记证持有人
- 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14
- 批准日期
- 96%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9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可阻止杂草细胞的分裂和生长,致使杂草死亡。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使用的包装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2、如出现泄漏,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用砂土吸收,铲入铁桶,运至废物处理场所。 操作时应佩带防毒面具、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以吃东西、喝水、吸烟等;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3、不慎发生着火,应立即切断火源,用干粉、泡沫灭火器或沙土灭火;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 4、操作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毒面具、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脸等裸露部位等。 5、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 误入眼中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吸入应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就医。 误服时要催吐,无专用解毒剂,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贮存于阴凉、通风的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专人保管防止受潮和雨淋,防止阳光曝晒。远离儿童和无关人员。 2、运输时。保持容器密封,不能与食物、种子、饲料、化肥等混装、混运。 3、操作现场不得吸烟、饮水、进食。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