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草酮PD20081273
- 登记证号
- PD20081273
- 农药名称
- 噁草酮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3%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部韩农(黑龙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24
- 批准日期
- 13%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韩农(黑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噁草酮1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 | 杂草 | 185-246毫升/亩 | 喷雾 |
1、水稻田带水整地后呈泥水状态时喷雾施药,也可使用瓶甩法施药,保持3-5厘米水层,施药后1-2天插秧。 2、施药后48小时内不可排水。但插秧后水位若有所提高,则应排水,直至3-5厘米,以防止淹没秧苗心叶,影响水稻生长。
噁草酮为选择性芽前、芽后除草剂。本剂适用于水稻田除草。瓶装供应,可直接使用,不必加水,本品所含水面扩散剂可使该农药在水面迅速均匀扩散,然后沉入泥土中,发挥效力。适用于防除多种杂草,特效期长。
1、在水稻插秧前1-2天施药,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由于该药对作物叶片有触杀作用,因此不能对作物叶片直接喷洒。 3、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本品属低毒农药,施药时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应避免与眼睛和皮肤接触。施药时禁止吸烟和饮食。如误服,应马上催吐,并尽快就医。
在储存和运输时,严禁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并存放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应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