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41507
- 登记证号
- PD20141507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15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2-3克/亩 | 喷雾 |
1.本品于稻飞虱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若虫发生盛期施药,应喷雾均匀。 2.本品对豆类、瓜类等作物敏感,使用时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请于晴天傍晚施药。 4.安全间隔期: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药次数为2次。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及其抗性品系。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在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具、戴口罩、手套等,严禁吸烟和饮食。2、用药后应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及其它可能接触到药剂或雾滴的部位。3、本品对蜜蜂高毒、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对家蚕剧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症状: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应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如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 本品应以原包装置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过高火源或热源。 2. 本品应置于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肥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