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呋·咪鲜胺PD20141520
- 登记证号
- PD20141520
- 农药名称
- 噻呋·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4%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15
- 批准日期
- 2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4%
噻呋酰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防治水稻纹枯病应在田间初发病期施药,水稻的生育期为分蘖初或盛期。一般连续施药两次,施药间隔期为10-12天。
本产品为噻呋酰胺和咪鲜胺的混配剂,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可防治水稻纹枯病。
1. 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节使用2次。2.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养鱼稻田慎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蚕室及桑园附近慎用。7.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症状:可能造成皮肤刺激和/或眼睛刺激。1.眼睛溅入:清水彻底清洗15-20分钟。如有不适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2.皮肤接触:立刻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3. 误食∶请及时就医。如神志清醒,可饮用两杯清水。切勿给神志不清者喂食任何东西。提示:可谨慎实施胃排空。应对症治疗,尚无特殊解毒药剂。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