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肟·戊唑醇PD20141533
- 登记证号
- PD20141533
- 农药名称
- 烯肟·戊唑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优科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16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沈阳化工研究院(南通)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戊唑醇10%
烯肟菌胺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1.兑水叶面喷雾,施药间隔期7-10天。 2.施药应选择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在分蘖初期、孕穗中期和齐穗期喷施效果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时切勿施药。4.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是由烯肟菌胺与戊唑醇复配而成的内吸性杀菌剂,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推荐剂量下对作物安全。
1.蜜源作物花期禁止使用,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样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护,穿防护服,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3.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 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避免眼睛接触。 急救措施: 若误服携带此标签及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 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