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酮PD20131842
- 登记证号
- PD20131842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阳市锐普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22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安阳市锐普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11日,增加绿豆蚜虫、芝麻蚜虫。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绿豆 | 蚜虫 | 15-25克/亩 | 喷雾 |
| 芝麻 | 蚜虫 | 10-20克/亩 | 喷雾 |
| 观赏菊花 | 蚜虫 | 20-30克/亩 | 喷雾 |
1.在观赏菊花蚜虫始发期,亩用本品20—30克均匀喷雾。于绿豆蚜虫发生初期施药1次,用水量30—40公斤/亩,均匀喷雾。在芝麻蚜虫发生初期施药1次,用水量45—50公斤/亩,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绿豆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本品在芝麻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4.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本品作用机理为接触药剂可产生口针阻塞效应,停止取食,丧失对植物的危害能力,并最终饥饿致死。可用于观赏菊花蚜虫、绿豆蚜虫和芝麻蚜虫的防治。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将包装袋深埋或焚毁,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疼、头晕、恶心、呕吐等。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