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磺隆PD20141539
- 登记证号
- PD20141539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8%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维尤纳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16
- 批准日期
- 9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嘧磺隆9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本品加工成制剂后可用于防治水田中的莎草、阔叶杂草、稗草。
1、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护,穿防护服,佩带防护手套。 2、注意不要污染池塘和水源。 3、废弃物要妥善处理。 4、本品易燃,万一着火应用沙土覆盖处理。 5、如有疑问可咨询制造商。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急救措施:无特效解毒剂。请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不慎吸入,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就诊。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及儿童拿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请用专用车辆按规定线路运输,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