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苯噻酰PD20141544
- 登记证号
- PD20141544
- 农药名称
- 苄嘧·苯噻酰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9%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瑞野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16
- 批准日期
- 69%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7%
苯噻酰草胺6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40.00-50.00克/亩 | 药土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50.00-60.00克/亩 | 药土法 |
1、水稻移栽或抛秧后5-10天,水稻缓苗返青后,杂草萌发初期,稗草2叶期前用药。 2、将本品用湿润的砂土或肥拌匀,在田间均匀撒施,施药时田间保持3-5厘米水层,药后保水3-5厘米,5-7天。
本品是一种水田复配除草剂,剂型细度达4微米,分散性较好,具有除草效果较好、杀草谱广特点。可有效防除水稻田中的稗草、异型莎草、鸭舌草、节节菜、陌上菜、丁香蓼、牛毛毡、矮慈菇、雨久花等一年生禾本科、阔叶及种子繁殖的莎草科杂草。
1、本品不需与其它任何除草剂混用,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2、本品适用于水稻移栽田、抛秧田,整地须平整,施药后按要求保持水层,漏水田药效欠佳,缺水时立即灌水。 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避免药液与皮肤直接接触。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水妥善处理,严禁污染河流、池塘和水源。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无刺激性,不大量摄入一般不会出现全身中毒症状。根据中毒症状急救,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摄入应催吐,同时请携带本标签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
贮存和运输时注意防潮、防晒,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远离火源或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