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415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6-17 | 有效期至: | 2029-6-16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徐州丰威化工厂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花生 | 蛴螬 | 1800-3200克/亩 | 撒施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4155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徐州丰威化工厂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颗粒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5%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防治花生蛴螬,拌细土均匀撒施;或在撒种沟内拌细土均匀撒施,然后覆土。施药后浇水,更利于药剂发挥,提高药效。该药剂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以免分解。 |
||||||||
|
产品性能:
5%毒死蜱颗粒剂是低毒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能有效防治多种地下害虫;性质稳定,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无内吸性不易被植物根、茎、叶吸收。 |
||||||||
|
注意事项:
1、药剂对烟草敏感,请慎重。对家蚕、蜜蜂、水生生物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体附近用药,不得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用药器具。用药时注意安全。 2、该药剂原药属中等毒,经加工后的制剂为低毒,使用时应保持其原有剂型状态,不能用水调成液剂喷雾,以免增加毒性。 3、使用时,应做好安全防护,穿防护服,戴防护口罩、手套,注意安全。4、花生在播种时施药一次。 5、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有毒,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6、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器具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不可用作他用。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呕吐、出汗等。 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 2、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及远离火源的地方,加锁保存。避免和食物、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 核准日期: 2014-06-1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