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辛硫磷PD20081258
- 登记证号
- PD20081258
- 农药名称
- 甲氰·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17
- 批准日期
- 2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氰菊酯5%
辛硫磷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75-100克/亩 | 喷雾 |
| 茶树 | 茶尺蠖 | 20-30克/亩 | 喷雾 |
1、在害虫虫卵孵始盛期至成虫期喷施。2、建议于傍晚施药。
本品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而且杀虫作用速度较快,并能降低害虫抗性,减少用药量,当害虫接触药物后,神经系统麻痹中毒停食死亡。主要用于防治茶树茶尺蠖、棉花棉铃虫。
1、安全间隔期:棉花14天,每季节最多用药3次;茶树7天,每季节最多用药1次。2、本品对烟草、薯类、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3、本品对蚕、鱼虾、蜜蜂毒性高,应避免在桑园、水域、作物开花期使用。 4、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 5、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及溅到眼睛皮肤,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6、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该药剂。
甲氰菊酯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晕、恶心,误服者口服中毒:立即发病,上腹部灼痛、呕吐。辛硫磷中毒:具有胆碱能神经过度兴奋的常见表现,可出现迟发现周围神经病,胆碱酯酶活性降低。急救: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2、切勿吞服,如误服,携此标签尽快就医,对症治疗。辛硫磷解毒药剂为阿托品、解磷定。甲氰菊酯无特殊解毒药剂。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混合贮运。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