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PD20081257
- 登记证号
- PD20081257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17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50-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应在棉花苗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施药,注意对杂草茎叶喷雾均匀,只使用1次。 2.本品对小麦、玉米、高粱等禾本科作物有药害,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芳氧基苯氧基丙酸类内吸传导型选择性苗后茎叶除草剂,作用机制是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导,积累在顶端及节间分生组织,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使杂草坏死,对棉花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宜在禾本科杂草3-5叶期施药。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 3.禁止在河塘、湖泊等水体内清洗施药器械,注意保护环境。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头痛、头晕、抽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医生应根据病人中毒原因和中毒情况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