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酮PD20141569
- 登记证号
- PD20141569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16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20-24克/亩 | 喷雾 |
1、防治水稻稻飞虱在低龄若虫高峰期施药。 2、喷雾时务必将药液喷到稻丛中、下部,以保证药效。 3、若药后5小时内降雨需补用药,避开大风天用药。4、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害虫一旦接触到本品,就产生口针阻塞效应,停止取食,丧失对植物的危害能力,并最终饥饿死亡,而且此过程不可逆转。用于水稻稻飞虱的防治。
1、药液及其废液不能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5、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不能与强碱性农药混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急救措施:对症治疗。
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