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80095
- 登记证号
- WP20080095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15%
- 登记证持有人
- 珠海凯中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10
- 批准日期
- 0.15%
- 备注
- 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中山凯中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0.05%
胺菊酯0.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蚂蚁 | / | 喷雾 |
| 卫生 | 蚊 | / | 喷雾 |
| 卫生 | 蜚蠊 | / | 喷雾 |
| 卫生 | 蝇 | / | 喷雾 |
可直接对准害虫喷射。对蚊、蝇可按房间面积适量空间喷雾,喷后关闭门窗约20分钟,效果更佳(使用后,请注意通风)。对蟑螂、蚂蚁,喷于害虫出没、停留、隐藏、栖息处,喷后勿抹去药液,药效更佳。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左右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品能驱杀蚊、蝇、蜚蠊(俗称蟑螂)和蚂蚁,使用方便,是改善环境卫生的理想用药之一。
本品属压力包装,切勿毁坏及焚烧。勿近火喷射,勿倒置使用,空罐勿投入火中。避免喷到人体、食物和餐具上。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药液沾上皮肤可用肥皂水洗净。若不慎误服,请即送医院根据病症诊治。本品对鱼、蚕有毒。切勿污染水源、河道及养蜂、养蚕场所。请存放于50℃以下,阴凉通风干燥处。用后洗手,使用手注意通风,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及时就医。
若不慎误服,请立即送医院根据病症诊治。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低温)的库房中,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曝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运输装卸要小心轻放,严禁猛烈撞击,且不可倒置。远离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