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磺胺草醚PD20081220
- 登记证号
- PD20081220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大连九信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10
- 批准日期
- 25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2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50-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80-11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于大豆1-2片复叶期,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施药。用水量:20-30公升/亩。 2、大风天请勿施药。
本品为豆田茎叶处理除草剂,对多种阔叶杂草有效,施药后可很快被杂草吸收而使之枯萎死亡。
1、与其它敏感作物间作或套种时不得使用本品。 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3、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造成不同程度药害。4、该药仅对一年生阔叶杂草有效。5.在干旱等不良条件下施药,叶片会受到轻度抑制,严重时会暂时蔫萎,但一周后可恢复正常,不影响后期生长,严重干旱时会影响药效。要在傍晚施药,高温下(28℃以上)注意减少用药量。6、要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制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和药液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7、施药时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本品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2不慎药剂接触皮肤或者眼睛,应该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 分钟,严重时,就医。3.不慎误食或者吞服后,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