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吡氟禾草灵PD20096122
- 登记证号
- PD20096122
- 农药名称
- 精吡氟禾草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17
- 批准日期
- 15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吡氟禾草灵1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5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应于大豆生长初期,禾本科杂草3—5叶期用药,施药时应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主要通过茎叶吸收,也能通过根吸收,作用机制为本品在植物体内水解成酸,干扰ATP的产生和传递,从而破坏光合作用,抑制细胞分裂,阻止其生长。按推荐用药量使用时,对大豆田里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的生长无不良影响。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大豆田中使用时,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3.在土地湿度较高时,除草效果较好,在高温干旱条件下施药,杂草茎叶未能充分吸收药剂,此时要用剂量的高限。 4.本品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本品对消化道的症状较为明显,对肝、肾损伤较为严重。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误食立即催吐、洗胃,但忌用温水洗胃,可用活性炭与轻泻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