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效唑PD20081195
- 登记证号
- PD20081195
- 农药名称
- 多效唑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10
- 批准日期
- 1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多效唑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育秧田 | 控制生长 | 500-750倍液 | 喷雾 |
| 油菜(苗床) | 控制生长 | 750-1500倍液 | 喷雾 |
| 花生 | 调节生长、增产 | 40-60克/亩 | 茎叶喷雾 |
1、多效唑在土壤中残留时间较长,田块收获后必须翻耕,以防对后茬作物有抑制作用。 2、在花生初花期使用可控制花生株高;在秧龄35天左右使用可防止倒伏;在油菜3-4叶期使用可培育矮脚壮苗。 3、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于三唑类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延缓植物生长、降低纵向伸长、缩短节间、促进植物分蘖、提高产量等效果。
1、本品在花生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一次,安全间隔期为60天。 2、本品如用量过多,对作物产生抑制生长过渡时,可喷施氮肥解救。 3、本品不宜与波尔多液等铜制剂及酸性农药合用。 4、使用时必须穿戴口罩、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施药时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及时清洗脸、手等裸露部位。 5、洗用器械的残液和未使用完的药液请勿随意倾倒,避免污染水源。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溅入眼睛、皮肤后,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如吸入,立即脱离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无特殊解毒药剂,若发生中毒,立即催吐请医生对症用药。
1、本品在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 2、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且儿童不易接触的库房中并加锁。 3、在贮运过程中注意防水、防潮、防晒,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