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PD20081190
- 登记证号
- PD20081190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10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6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在大多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达3叶期到分蘖期均可施药,亩用本品60~70克,兑水30~50公斤均匀喷雾。
本品是一种夏大豆田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向上和向下传导,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使杂草坏死,能防治稗草、牛筋草、马唐、狗尾草、千金子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1 、每季最多用药1次。2、避免药液喷洒到水稻、小麦、玉米、甘蔗等禾本科作物上。 3、叶面施药后,杂草植株发黄,2天内停止生长,施药后5-7天嫩叶和初生组织变枯后枯死。4、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施药后应彻底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5、清洗使用过的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6、使用后废弃包装须深埋藏或烧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3.误服:应多喝水,将药液吐出,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诊治。无特殊解毒药剂,对症治疗。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和种子混合贮运。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