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141543
- 登记证号
- PD20141543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世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22
- 批准日期
- 7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20-3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在水稻稻瘟病发病前或水稻孕穗期和破口期按推荐剂量均匀地各喷雾一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3、本产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35天,每季最多用2次。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施药后能被水稻根、茎、叶各部位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
1、本品对眼睛有轻刺激作用,施药时应严格遵守农药操作规程,避免药物与眼睛直接接触。并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严禁在施药现场吸烟和饮食。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 2、远离水产养殖区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对鸟、蜂、蚕低毒,使用时注意对蜜源作物影响。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 4、使用过的空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1、如果发生误服,立即携带本标签寻求医疗救助,对症治疗。 2、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再送请医生治疗。 3、如皮肤接触,尽快脱掉被污染的衣服,用清水及肥皂反复清洗。
1、本品应贮存于室温、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严禁阳光下直接曝晒,应注意防止高温,并要保持干燥,以免使药剂分解,降低药效。 2、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或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