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PD20096138
- 登记证号
- PD20096138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汤普乐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23
- 批准日期
- 36%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济南天雨百禾植物营养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4%
二氯喹啉酸3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40-50克/亩 | 喷雾 |
1.掌握在秧苗3叶期灌水前,每亩兑水40-50公斤均匀喷雾。稗草4叶期以上时,用药量应适当提高。2.最多使用次数(每季作物)为1次。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选择性混配除草剂,一次施药基本可以控制水稻秧田生育期内的杂草危害,对稗草、莎草科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1.施用本品称量要准确,用药不能过量,喷药避免重喷、漏喷。秧苗2叶期不宜施药。 2.做到干田喷药,药后一天灌水3-5厘米,保水5天以上,是保证药效的关键。 施药时,防止雾滴飘移到阔叶作物上,施药后田水不可用于浇灌敏感作物,以免产生药害。 3.本品中含有二氯喹啉酸,在东北稻区可能对后茬产生残毒,下茬可种植玉米、高粱等耐药作物;用药后8个月内避免种植棉花、大豆等敏感作物;下一年不能种植甜菜、茄子、烟草等;番茄、胡萝卜等需二年后才可以种植。 4.药后彻底清洗药具,清洗后的废水及施药的稻田水不可排入其它田块,以免造成药害,也不可将废水倒入河流、池塘,防止污染水源。已盛装过农药的器具,严禁用于盛放农产品和其他食品。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工作服清洗干净。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等不适症状。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勿用药物引吐,可喝大量清水 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易燃易爆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摔防压,装卸时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