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噻嗪酮PD20096151
- 登记证号
- PD20096151
- 农药名称
- 吡虫·噻嗪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2%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冠龙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23
- 批准日期
- 2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20%
吡虫啉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20-25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在飞虱低龄若虫发生期用药,喷雾应均匀周到,施药后6小时遇雨,天晴时应补喷一次。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天气条件下施药。2.本产品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
本品为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的杀虫剂,吡虫啉属硝基亚甲基类,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噻嗪酮是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选择性杀虫剂,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致使若虫蜕皮畸形或翅畸缓慢死亡。两药复配后,对水稻飞虱有较好的效果。
1.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等,上风处配药喷药;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鱼、家蚕、蜜蜂有毒,使用时应远离蜂源、蚕室等地区。剩余药液及清洗器具的废水要妥善保管,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脱除污染衣服后,再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后,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抢救,如判定以噻嗪酮中毒为主,可进行催吐。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水源、居民区及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