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081167
- 登记证号
- PD20081167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1%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大山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10
- 批准日期
- 4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本品应在杂草生长旺盛期,亩30-40公斤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均匀喷雾于杂草茎叶上。 2、施药时切忌将药液飘落到柑桔树叶或果实上。 3、喷药后4小时内下大雨,药效可能会减低,应选择晴天施药。
本剂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适用于柑桔园杂草防治。
1、本品在柑橘园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是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发生药害。 3、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 4、喷雾时要均匀周到,用药量要准确。遇干燥天气,杂草枯萎,请酌情增加用药量。 5、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6、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用过此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池塘、河流、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掉。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中毒症状:对皮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出现颜面苍黄、出汗、喉头水肿等症状。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土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或立即送医院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类同贮同运。本品不宜用铁器存放,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