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畏·毒死蜱PD20096168
- 登记证号
- PD20096168
- 农药名称
- 敌畏·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宁泰达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23
- 批准日期
- 3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10%
敌敌畏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1.每亩兑水45~50公斤,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发生初期均匀喷雾。2.药剂稀释液随配随用,不宜放置过久。 3.大风天、下雨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5.施药结束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人畜禁止入内。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主要用于水稻稻纵卷叶螟的防治。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2.配药和施药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抽烟和饮食,施药后应彻底清洗防护用品和进行个人卫生。3.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液、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4.本品对鱼、虾水生物及蜜蜂高毒,使用时注意隔离,并避开花期使用。 5.本品中的敌敌畏成分对高粱、月季花有药害,施药田块要远离20米以上,对烟草、玉米、瓜类、豆类的幼苗也较敏感,使用时要注意隔离。6.为减缓虫害的抗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7.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9.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误服时,立即带标签就医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4、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5、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流动清水冲洗干净。 6、眼睛接触后,掀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1.运输过程防止暴晒和雨淋。2.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4.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