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戊灵PD20131783
- 登记证号
- PD20131783
- 农药名称
- 二甲戊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3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印度联合磷化物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8
- 批准日期
- 33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二甲戊灵33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130-17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棉花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本品应在玉米播后苗,棉花播前或播后苗前,大蒜播后苗前使用。将药剂兑水后土壤喷雾处理。 2.大风天请勿施药。3.在玉米田、棉花田、大蒜田使用,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产品为苗前除草剂,可有效防除藜、水棘针、苦荞麦、虮子草、马唐、牛筋草等玉米田、棉花田、大蒜田一年生杂草。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处禁用。 2.使用本品时应戴手套,避免吸入和皮肤接触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水洗手。 3.用过的容器应用清水冲洗3次,并以安全的方式处理废旧容器、洗液和残余药液,不可随意丢弃或挪作他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眼花、恶心、呕吐、出汗、流泪过多和流涎。 1.如吸入,应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若不适症状持续,请就医。2.如摄入,用大量清水漱口,携标签送医院就医。催吐或用5%碳酸氢钠洗胃。 3.如溅入眼中,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就医。 4.如接触皮肤,应尽快除去被污染的衣物,并用肥皂和大量水清洗患处。
1.贮存在原装容器中,置于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