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花露水WP20130180
- 登记证号
- WP20130180
- 农药名称
- 驱蚊花露水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驱蚊花露水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省广州法德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5
- 批准日期
- 2%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避蚊胺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涂抹 |
夏天直接抹于裸露肌肤(避开眼部等敏感部位周围),可起到避蚊驱蚊的作用。
本驱蚊花露水以避蚊胺为有效成分,有驱蚊防蚊之功效。
1.存放于阴凉干燥处。勿让儿童取玩。2.请勿在火源旁边使用。3.如不慎入眼请用清水冲洗。4.贮存在阴凉干燥处。5.避免高温日晒;不得与食物同贮存。6.本品忌食,用后洗手。7.使用时避开眼睛及其周围皮肤,勿用于皮肤破损处。8.本品含酒精,对酒精过敏者禁用。9.过敏者禁用。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11.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在使用过程中,如不慎入眼请用清水冲洗。如误服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粮食及易燃易爆品混合储运。勿将本品贮放在潮湿、日晒、火源、热源的地方。应贮存在38°C以下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跌落和撞击。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