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虫嗪PD20141631
- 登记证号
- PD20141631
- 农药名称
- 噻虫嗪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海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23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4年9月29日,增加豇豆蓟马。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嗪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葱 | 蓟马 | 10-20克/亩 | 喷雾 |
| 大蒜 | 根蛆 | 180-360克/亩 | 喷淋 |
| 棉花 | 盲蝽蟓 | 4-8克/亩 | 喷雾 |
| 豇豆 | 蓟马 | 15-20克/亩 | 喷雾 |
| 韭菜 | 蓟马 | 10-15克/亩 | 喷雾 |
| 韭菜 | 韭蛆 | 180-240克/亩 | 灌根 |
1.于棉花盲蝽象发生初期用药,根据虫害发生情况连用1—2次;用水量30—40公斤/亩。防治韭菜韭蛆,于韭菜收割后2—3天,进行根部喷淋;防治大蒜根蛆于田间大蒜出现少量黄叶尖,根蛆始发期喷淋根部1次,用水量100—150公斤/亩。防治大葱和韭菜蓟马、豇豆蓟马于蓟马若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30—60公斤/亩。2.棉花上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韭菜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大蒜上最多施药1次,青蒜和蒜薹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大蒜的安全间隔期为收获期。在豇豆上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3天。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用于防治棉花盲蝽象、韭菜韭蛆、大蒜根蛆、大葱、韭菜及豇豆蓟马。
1.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2.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本品。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轻度中毒:头痛、呕吐、出汗等。重者抽搐。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3.如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本品应以原包装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任何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储存运输,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