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141632
- 登记证号
- PD20141632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西安市植丰农药厂
- 有效期至
- 2029-6-23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蚜虫 | 4000-5000倍液 | 喷雾 |
1、于蚜虫发生初期,将本品兑水稀释4000—5000倍(15—12毫克/千克)均匀喷雾,持效性20天左右。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啶虫脒是一种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该产品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对苹果树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使用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施用规定》,喷施此药时应穿戴保护性衣物、手套、口罩等。施药后应清洗全身及换洗衣物。 2、本品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农药包装严禁作为它用,应及时妥善处理,由指定的部门回收破坏后高温处理或深埋。 4、对蜜蜂有毒,施药时应避开开花植物花期,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 5、本品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如溅染皮肤可用大量清水及肥皂冲洗,并换洗污染衣物;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误食及中毒者应立即脱离中毒现场移到空气新鲜处进行催吐,或携带此产品标签送往医院急救。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